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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备案剂型凝胶糖果的技术要求20

保健食品备案剂型凝胶糖果的技术要求

(年版)

1.凝胶糖果概述

用于保健食品备案的凝胶糖果是以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与食糖或糖浆或甜味剂、食用胶(或淀粉)等辅料,经相关工艺制成具有弹性和咀嚼性的糖果。

2.凝胶糖果产品说明书有关内容

以下内容仅针对凝胶糖果食品形态规定了需要满足的有关要求,不涉及使用的原料辅料在制成产品时还需要符合的其他规定。

产品说明书中有关内容要求如下:

4岁以上人群

3岁以下人群

每日最大食用量为20g;食用方法为“应充分咀嚼后服用”。

每粒不超过6g

不超过24个月

请勿吞服。食用本产品的人群应当具备有咀嚼固体食物的能力。同时对于适宜人群含有“13岁以下”的,建议增加“应在成人监督下充分咀嚼食用”的提示。

3.凝胶糖果产品技术要求的指标设定

以下内容仅针对凝胶糖果食品形态规定了需要满足的有关要求,不涉及使用的原料辅料在制成产品时还需要符合的其他规定。

产品技术要求有关内容要求如下: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应符合JJF规定

4.产品名称

商标名+通用名+凝胶糖果

5.使用范围

以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的维生素矿物质为原料的产品可以使用凝胶糖果食品形态。其他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能否允许使用该食品形态,将根据原料配套文件发布时的规定进行确定。

(来源:国家局;编发: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保健食品注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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